2016/03/24 11:25 [課程公告]公告105學年度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有關事項

主旨: 公告105學年度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有關事項。
依據: 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及學生修讀雙主修施行細則。
公告事項: 一、申請資格:本校學士班學生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至第四學年第二學期止(不含延長修業年限),申請時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前百分之六十,並符合各雙主修學系規定者。
二、申請須知:
(一)申請以2個學系為限(逾限者取消申請資格),但核准修讀以1個學系為限。
(二)進修學士班學生申請雙主修以進修部各學系為限。
※若同時錄取2個學系時,須擇定1個學系完成報到手續,始具雙主修修讀資格。
三、大陸地區學生申請雙主修,須於教育部核定得招收陸生之系範圍內辦理(100-104學年度本校招收大陸地區學士班學系:中國文學系、歷史學系、哲學系、音樂學系、應用美術學系、景觀設計學系、影像傳播學系、新聞傳播學系、廣告傳播學系、圖書資訊學系、體育學系、護理學系、公共衛生學系、臨床心理學系、呼吸治療學系、數學系、物理學系、化學系、生命科學系、電機工程學系、資訊工程學系、英國語文學系、德語語文學系、法國語文學系、西班牙語文學系、日本語文學系、義大利語文學系、兒童與家庭學系、餐旅管理學系、織品服裝學系、食品科學系、營養科學系、法律學系、財經法律學系、社會學系、社會工作學系、經濟學系、宗教學系、心理學系、金融與國際企業學系、企業管理學系、會計學系、統計資訊學系、資訊管理學系)。
四、繳交資料:
(一)經主系系主任簽准之雙主修申請單。
(二)含名次之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。〔需將(一)、(二)項資料依序合併裝釘〕
(三)各雙主修學系規定繳交之相關資料。
※繳交資料不全者,不予受理。
五、申請流程:
(一)下載申請單:請至教務處網站下載。
(二)申請日期:5月16日至5月18日(學士班下午4:30止;進修學士班下午10:00止)
※應用美術學系須先於4月25至4月27日至系辦公室申請鑑定考試,5月4日考試;音樂學系須先於4月11日至4月15日至系辦公室申請鑑定考試,4月28日考試。
1、於申請日期內填妥學生修讀雙主修申請單,經主系系主任簽准後,並將應繳交之相關資料,逕交各雙主修學系審核。
2、雙主修學系各自公布甄試方式及日期。
3、申請雙主修所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還。
(三)雙主修學系審核:5月19日至5月25日
雙主修學系各自舉行甄試後,將學生修讀雙主修申請單及雙主修正、備取生名單一併於5月25日前送交註冊組。
(四)公布正、備取生名單:5月30日
於教務處網站公布學士班、進修學士班正、備取生名單。
(五)正、備取生報到:
1、正取生報到:5月30日至6月1日
(1)學士班:
(I)報到時間-5月30日上午8:00起至6月1日下午4:00止
(II)報到地點-野聲樓2樓註冊組(YP209室)
(2)進修學士班:
(I)報到時間-5月30日下午3:00起至6月1日下午9:30止
(II)報到地點-進修部大樓註冊組(ES201室)
(3)報到文件:
(I)學生證(或身分證明)。
(II)「雙主修報到登記表」(請至教務處網站下載)
(4)未依規定完成報到手續者,視同放棄正取資格,所遺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。
2、備取生報到:
學士班、進修學士班雙主修學系於正取生完成報到後,若有缺額,教務處於6月2日起至6月3日止,依備取序號電話通知備取生完成報到手續,未依規定完成報到手續者,視同放棄備取資格。
3、報到注意事項:
(1)同時錄取為2個學系者(含正、備),不得同時報到,否則取消錄取資格。
(2)同時錄取為2個學系的正取生者,若已完成1系正取生報到,則視同放棄另1系正取資格。
(3)同時錄取為1學系的正取生、另1學系為備取生者,若已完成1系正取生報到,則視同放棄另1系備取資格。
(4)同時錄取為2個學系的備取生者,若已完成1系備取生報到,則視同放棄另1系備取資格。
(六)公布核定名單:6月6日
1、學士班:各雙主修學系公佈欄及教務處網站公布合格名單。
2、進修學士班:教務處註冊組(進修部大樓ES201室)公佈欄及教務處網站公布合格名單。
※應屆四年級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核准者,視同已申請保留雙主修資格,並延長修業年限。
※進修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課程學分費收費標準,應依照進修部規定繳費。
六、雙主修開班方式皆為隨班附讀,開班雙主修學系請見附表。
七、申請相關事項亦可至教務處網站公告欄查閱。
(網址:http://www.academic.fju.edu.tw)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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